He's been in a stew since this morning and now you arrive late for this discussion he considers so important.
(今天早晨他一直心急如焚,而你对于他觉得这样要紧的讨论竟会迟到。)
章振邦新编高级英语语法405页。
这句arrive 用了一般目前时,是不是有误,应该为arrived ?
还是也可以用should arrive ? 假如用should arrive 表示感情色彩,需如果用于从句中,并且前面主句要用表示感情色彩的词,而这里是并列主句,前面主句也没表示感情色彩的词,
所以假如这里用should arrive,是不对的吧?
不要想那样多。你应该如此理解。你门口等他,你看见他快要到了,能听见你说话了,你开始说话,你说完这句话,他的脚他进门。他arrive late的动作发生在你这这句话的时间内。这就是一般目前时表示事件发生在说话时刻。这完全是可以的。其他的不需要考虑。这个问题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