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 John to win the marathonsuprised us.
For John to have won themarathon suprised us.
John's winning the marathonsurprised us.
1、二个句子是我自造的不了解正确否?这三个句子在乎思上的不同之处?动名词与不定式作主语有什么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?
你造的句子,外国人不这么用,因此不必进行不同了。第三句没问题。你这种方法学习英语是错误办法。你要模仿外国人如何使用你就如何使用,不要在没把握的状况下进行改造。